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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税收制度

新加坡始终秉承亲商理念,这从它实行的税收政策便可略见一斑。由于新加坡公司税税率是最低的发达国家之一,因此吸引了不少外国投资者的关注。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全面监控税收制度的实施情况。


1、新加坡公司税征税范围(无论是本地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必须对下列收入依法纳税):
(1)在新加坡境内取得的收入或来源于新加坡的收入;
(2)或者在新加坡收到的海外收入 。
在进行评税时,是以上一年度的收入作为基础。换而言之,公司在每个评税年度(Year of Assessment)申报上一个财务年度的收入。


2、新加坡居民公司与非居民公司的差别
根据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是否在新加坡,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新加坡居民公司是指公司的控制和管理职能在新加坡的公司。外国公司在新加坡设立的分支机构通常不被视为新加坡居民公司,这是因为此类分支机构的控制和管理职能归属于其海外母公司所有。
一般而言,居民公司与非居民公司的计税基础完全相同。不过,居民公司可以享受下列税收优惠政策,但非居民公司却无权享受:
(1)居民公司有权享受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中规定的优惠待遇。按照《所得税法令》第13条第8款的规定,对居民公司从境外取得的股息、其海外分支机构的利润以及来自境外的服务收入实行税收减免。
(2)新成立的居民公司可加入新加坡税务豁免计划(tax exemption sc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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