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帐审计
联系方式

电话:+86 188 0183 1588 +86 181 2113 8308
邮箱:qyh@legal.sh.cn

理帐审计 当前位置:首页 > 配套服务 > 理帐审计 > 未营业香港公司在应评税年度内收到报税表的处理方式

未营业香港公司在应评税年度内收到报税表的处理方式

未营业香港公司在应评税年度内收到报税表的处理方式

对于尚未开业或已经停业及尚未重新营业的行业、专业或业务,又或所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未有赚取应评税利润,税务局则不会要求纳税人每年提交利得税报税表。若税务局在覆查该等纳税人的潜在税项责任时,会向其发出利得税报税表,纳税人则仍须遵照规定填交报税表。

公司尚未营业,报税表亦必须填妥后呈交到香港税务局。
  BVI公司注册 | 美国公司注册 | 英国公司注册 | 香港公司注册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佳泰弘邦 | 钱以红律师
全国咨询电话:18801831588 官方微信:os-info E-mail:yingke@legal.sh.cn
苏ICP备0909391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