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基金的主要作用是规避国内单一市场的风险,帮助客户进行全球化的资产配置。
根据基金发行公司注册地以及计价币种的不同,可以分为:由国外的基金公司发行、募集,通过在国内成立的投资顾问公司引进、由国内投资者申购的基金,这类基金注册地在海外,特别是一些“避税乐园”(tax heaven),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马恩岛(the Isle of Man)、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等地区和国家,计价币种也是各种外币;
还有由国内基金公司发行、募集资金,赴海外投资的基金。如果投资者有移民或子女有出国留学的打算,想把部分财产转移到国外,离岸基金将是一种合适的财务工具,因为贸然把资金汇到境外,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后遗症。不少国家的税率很高(40-50%非常普遍),一旦资金进入到国外的银行,将来做任何事都会牵涉到纳税的问题。所以,最好是先将资金放在离岸基金上,可以方便投资者作全球的资金调配以及实现最佳的避税效果。
1、有限合伙制离岸基金的优点:
(1)避免双重征税;
(2)可以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实物分配;
(3)基金普通合伙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控制合伙企业;
(4)普通合伙人可以分享基金的利润,而且可以享受资本利得税待遇而非普通所得税待遇;
(5)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时间有限,一般事先约定;
(6)有限合伙人仅就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7)具有操作灵活性和商业保密性;
(8)有限合伙通常可以依据修订的美国《1986年国内税法典》第351节的规定设立成为免税体。
2、有限合伙制离岸基金的缺点:
目前来看有限合伙在有些情况下对中国的基金有些水土不服,那就是有限合伙人可能不自觉地越位干涉普通合伙人的投资决策,所有很多PE干脆使用开曼的免除型公司做为基金的法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