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曼离岸基金为例。开曼的离岸基金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本质上它仍然是一个开曼的免除型(exempt)公司,没有任何赋税,唯一的区别是它通过章程(备案登记,并符合开曼基金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定义了公司与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利益角色的关系,而成为了一个基金。所以开曼离岸基金的开户,可以在基金成立的任何阶段,只要公司成立就可以进行。一般帐户不会开在开曼当地,而是可以优先考虑开在香港和新加坡等地。另外在基金开始运作之后还有两种帐户,一个是cash account现金帐户,管理员以基金的名义开设的,所有的投资在进入投资帐户之前,都要进入此现金帐户,并经过管理员的核准(KYC)才能进入投资帐户。投资帐户当然是指基金实际运作的时候投入到其他金融机构中的帐户。
离岸基金的主要作用是规避国内单一市场的风险,帮助客户进行全球化的资产配置。
根据基金发行公司注册地以及计价币种的不同,可以分为:由国外的基金公司发行、募集,通过在国内成立的投资顾问公司引进、由国内投资者申购的基金,这类基金注册地在海外,特别是一些“避税乐园”(tax heaven),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巴哈马(Bahamas)、百慕大(Bermuda)、开曼群岛(Cayman Islands)、马恩岛(the Isle of Man)、都柏林(Dublin)和卢森堡(Luxembourg)等地区和国家,计价币种也是各种外币;
还有由国内基金公司发行、募集资金,赴海外投资的基金。如果投资者有移民或子女有出国留学的打算,想把部分财产转移到国外,离岸基金将是一种合适的财务工具,因为贸然把资金汇到境外,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后遗症。不少国家的税率很高(40-50%非常普遍),一旦资金进入到国外的银行,将来做任何事都会牵涉到纳税的问题。所以,最好是先将资金放在离岸基金上,可以方便投资者作全球的资金调配以及实现最佳的避税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