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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标补正的规定

1、商标补正的定义
商标补正是指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关于商标注册申请修正问题的答复》,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中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内容提出修改建议,目的是使修改后的商标注册申请能够符合《商标法》的规定。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商标申请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形式审查结束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对于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通知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2、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包括以下情况:
(1)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2)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
(3)需要对商标图样中的文字做出说明。

3、商标申请书的补正注意事项
在商标注册申请补正过程中,申请人应该注意严格按照商标局补正通知的指定内容进行补正。
如果申请人没有按照商标局指定内容补正的,则分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如果修正商标或者修正申报商品都能使商标申请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人有选择的权利;如果申请人选择了与商标局审查意见书不同的修正方式,但是修正后能够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局不能以没有按照指定内容修正为由予以驳回,商标局只能依据《商标法》的规定作为驳回理由。
一般来说,商标局要求补正,是因为在递交商标申请书时,有部分内容或者材料是不符合要求的。补正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申请达到要求,最后能够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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