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share acquisition)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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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的风险 收购股权是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收购者成为被收购公司的股东,可以行使股东的相应的权利,但须承担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有鉴于此,在这种股份买卖协仪签订以前,收购者必须对该公司债务调查清楚,收购后若有未列举的债务,可要求补偿。具体的操作方法是:收购者应要求将部分收购价款以定期存单形式放在律师事务所,收购后新增的债务补偿之用。
在收购股权的买卖中,负债问题有时确实很难把握,因为有些结果有待于未来不确定事件发生或发生后,才能证实,称之为“或有负债”。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根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存在较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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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的流程 (1)起草、修改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
(3)制定股权收购合同的详细文本,并参与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或提出书面谈判意见;
(4)起草内部授权文件 (股东会决议、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等);
(5)起草连带担保协议;
(6)起草债务转移协议;
(7)对每轮谈判所产生的合同进行修改组织,规避风险并保证最基本的权益;
(8)对谈判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风险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9)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0)协助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11)办理公司章程修改、权证变更等手续;
(12)对目标公司的经营出具书面的法律风险防范预案 (可选);
(13)协助处理公司内部授权、内部争议等程序问题 (可选);
(14)完成股权收购所需的其他法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