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导航
联系方式

电话:+86 188 0183 1588 +86 181 2113 8308
邮箱:qyh@legal.sh.cn

自由贸易区 当前位置:首页 > 外商投资项目 > 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概述

简介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通常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相互取消绝大部分货物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绝大多数服务部门的市场准入限制,开放投资,从而促进商品、服务和资本、技术、人员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有时它也用来形容一国国内,指一个或多个消除了关税和贸易配额、并且对经济的行政干预较小的区域。

◆上海自由贸易区根据国务院批准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上海自贸区将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六大领域扩大开放。随着未来汇率放开、利率自由,自贸区还会为企业提供更广泛的投资环境和更优质的服务。

政策亮点

◆金融服务领域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

◆航运服务领域
放宽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的外资股比限制,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相关管理试行办法。

◆商贸服务领域
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

◆专业服务领域
对试验区内的外商独资建筑企业承揽上海市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文化服务领域
取消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为上海市提供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的娱乐场所,在试验区内提供服务。

◆社会服务领域
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 允许举办中外合作经营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上一个:没有资料
  BVI公司注册 | 美国公司注册 | 英国公司注册 | 香港公司注册 | 盈科律师事务所 | 佳泰弘邦 | 钱以红律师
全国咨询电话:18801831588 官方微信:os-info E-mail:yingke@legal.sh.cn
苏ICP备0909391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