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海外离岸业务部门是专注从事香港、美国、英国、新加坡、加拿大、BVI、萨摩亚等海外离岸公司的设立及全程法律服务。还包括:海外信托基金、海外投资移民、海外银行开户、海外股权重组变更、海外公司上市、各国大使馆公证认证、会计理帐审计、海外虚拟办公室、海外公司年审年报、国际商标注册等配套服务。
随着香港和内地联系的日益紧密,港人到内地探亲、定居、领养子女或结婚的数量随之增多,此外,大量的港商到内地从事投资、经商活动,然而内地有关部门及人士无法了解香港当事人的真实情况,如香港居民到内地登记结婚,此时国内的民政部门有必要了解该居民在香港的婚姻状况;港商在内地进行商业活动或投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门等有关单位亦有需要对香港公司有若干的了解,如香港公司商业登记纪录,董事或股东数据,财务状况等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以其法律专业及丰富经验为香港居民、企业到内地进行民事、商业活动所提交的文件中涉及发生在香港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提供一个证明的渠道。
1、香港公证文书的特点
香港律师(即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必须由律师亲自认证,且必须经中国驻各国、各地的领事馆或中国委托公证人现场认证;所需提供的资料都必须为原件;当事人必须在公证文书上签名;公证文书必须经过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2、香港律师公证的程序
(1)必须提供需公证资料原件和公司拥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提供公证用途、公证使用地点,与我所签署《公司公证协议书》;
(3)一次性付清公证费用;
(4)我所办理香港公证手续,约7-1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