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绍尔公司的特点
马绍尔群岛公司可以英式或美式管理。英式须有常务董事及公司秘书;美式则须董事及行政人员。成立马绍尔群岛公司最少董事人数规定为一人,其股东、董事或行政人员的姓名,亦无须向政府或注册代理登记。成立公司可于一天内完成。如遇即时之需,亦可购买现成公司。股票形式可以是记名或不记名的,或两者均可。标准股份数目为五百份无票面价值,或总值五万美元的记名及/或不记名股票。马绍尔公司的特点主要包括:
(1)无需递交年报或财务报表;
(2)无需举行周年董事或股东会议;
(3)董事及股东决议可透过电话会议或文书传递 (含传真副本)来进行签署,会议无需在马绍尔举行;
(4)公司无需委任马绍尔当地居民作为董事;
(5)公司账簿和记录可由董事决定放置何处;
(6)可以世界任何地方开设银行户口;
(7)海外离岸马绍尔公司可以美国证券市场上市;
(8)公司可动用盈余资金回购本身股票,股票回购后可被取消;
(9)可透过董事或股东决议进行递减股本而无需法庭颁布法令;
(10)极少的公司资料需要披露,而股票持有人及董事和管理人员名字不会出现在公众档案上;
(11)新式的资产保护法例包括容许公司返往别个国家。
2、马绍尔公司的优势
于马绍尔群岛成立的公司,有助于房地产投资、证券买卖、信托及财产投资计划包括资产保护信托、合资企业经营以及透过股票上市从世界市场集资。注册马绍尔公司的优势主要表现在:
(1)马绍尔公司以普通法为依据,紧贴市场脉搏,深受外商欢迎;
(2)马绍尔公司商业运作方便,税收制度合理;
(3)马绍尔公司无需申报受益者、无需申报年利润及财务状况;
(4)马绍尔公司无须呈递周年报表或经审计帐目,亦无须召开周年大会;
(5)马绍尔公司税收:马绍尔公司勿需缴税,不受外汇规定管制;
(6)马绍尔公司财产保护:最大限度地财产保护,方便的资金转移;
(7)马绍尔公司保密度:马绍尔公司股东和董事的详细资料勿须接受公司查阅;
(8)马绍尔公司灵活度:马绍尔公司的名称可以加中文名;
(9)马绍尔公司上市:马绍尔公司可以在美国证券市场上市;
(10)马绍尔公司名称:马绍尔公司拥有真正有效的中文名字,中文正式归档,名字不会重复;
(11)若马绍尔公司档案需要被中国领事馆公证,马绍尔公司政府可安排马绍尔公司档案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