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令2018年第1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18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8年2月22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2月6日商务部第11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钟山
2018年2月22日
商务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根据国务院要求,商务部对相关规章进行了清理。经相关联发部门同意,现决定:
一、 对4部规章予以废止
(二)废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13号)。
(四)废止《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令2006年第21号)。
二、 对1部规章予以修改
经商财政部同意,决定对《中央储备肉管理办法》(商务部 财政部令2007年第9号)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