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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经验 涉及金融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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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中国政府网周四发布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投资管理领域,贸易便利化领域及金融领域等。

通知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原则上除涉及法律修订、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事项外,能在其他地区推广的要尽快推广,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要推广到全国。有关部门结合自身深化改革的各项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了一批经验和做法。

其中金融领域包括:个人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结算业务、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银行办理大宗商品衍生品柜台交易涉及的结售汇业务、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

投资管理领域包括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等。贸易便利化领域包括全球维修产业检验检疫监管等等。服务业开放领域包括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则包括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等。

通知明确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包括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等;检验检疫制度创新,包括进口货物预检验、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负面清单管理等措施。

国务院同时下发了有关部门负责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任务分工表以及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借鉴推广的改革事项任务表。

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多来,在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中国去年底新设广东、天津及福建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时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亦扩围.(转自路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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