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要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与境内投资相比,企业在境外投资经常会面临一个同样的问题:企业即将参与一个在经济、社会和法律环境上都与母国完全不同的全新环境。在此种全新环境中,思维方式、交易手段及相关法律概念等都与国内有所不同,甚至截然相反。
如果企业未事先对投资目的地国家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将会使投资项目面临着极大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因此,企业境外投资应提前充分、全面地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才能使境外投资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成功。在其中,由于法律本身具有很强的国别属性,所以法律尽职调查是境外投资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法律尽职调查有哪些主要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是境外投资并购类或合资类项目所需要进行的,一般新建项目不涉及法律尽职调查,只需要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整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通常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01合作方法律尽职调查
此种调查在境外合资项目中较为常见。由于合资项目是需要双方长期合作的,合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事关项目成败。因此有必要对合作方的资信情况及未来的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并关注其是否存在影响投资合作的潜在风险;
02标的公司法律尽职调查
属于境外并购类项目中最为常见的法律尽职调查,一般是投资者通过对投资目的地国家所在地标的公司或标的资产开展法律尽职调查,调查目的是发现直接影响标的公司股权或资产价值的有关事项,从而对交易对价、交易结构或者交易条款进行调整;
03国别法律尽职调查
各个国家的法律环境各不相同,投资者需要通过调查初步了解投资目的地国家的整体法律环境以及特定行业的相关法律问题,为交易的顺利进行做好筹划。国别法律尽职调查是境外投资项目需要开展的工作,尤其是初次进入某国进行投资的出海企业。
三、国别法律尽职调查对律师有哪些要求?
在各类法律尽职调查中,国别法律尽职调查与其他两种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相比,具有时间跨度更长、调查范围更广的特点。因为境外投资项目的成败受国别法律环境的影响巨大,所以国别法律尽职调查尤为重要,但国别法律尽职调查往往存在一些难点。
国别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需要项目律师和投资目的地当地律师展开合作。在境外投资中,项目律师和投资目的地律师的分工合作一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项目律师在投资目的地是否有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当地律师。项目律师的首要作用是借助律所之间已经建立的稳定合作关系,减少客户的交易成本,如果项目律师在投资目的地有友好合作关系的律师,境外投资项目的开展将会变得更顺利一些。
第二,项目律师能否明晰尽职调查的范围和重点,控制尽职调查的节奏。从提高调查工作效率的角度考虑,项目律师应当仔细研究投资项目的背景以及投资者的商业需求,并制作出一份法律尽职调查的注意要点清单,同时协助当地律师按照时间表,有针对性地开展国别法律尽职调查。
第三,项目律师是否能够精确解读当地律师所出具的国别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出来后并不是事情就结束了,项目律师应当及时并有效消化报告中的所有内容,从而精准地总结出报告要点,并从投资方案和交易结构的角度,就需要进一步厘清的问题与当地律师进行沟通并予以解决。
第四,项目律师能否将商业交易落实到结构和文本上。一般来讲,项目律师会负责交易结构的设计,交易文件的起草和谈判,并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风险要点和投资企业的商业诉求充分反映到交易结构和条款中。这就要求项目律师应当熟练掌握外语,熟悉跨境交易的规则与程序。
四、国别法律尽职调查有哪些关注要点?
国别法律尽职调查的范围非常广泛,若想有效开展调查工作,投资者必须清楚有哪些要点需要关注。下文列举了几个要点供广大读者参考。
01国家安全审查
中国投资者在境外进行投资并购,一旦触发投资目的地国家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将对项目的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甚至项目被迫终止。在此种情形下,除了会损失交易成本,还可能需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收购终止费。因此项目律师需要格外关注投资目的地国家的安全审查和反垄断审查。
02法律环境整体评估
投资目的地国家的法律环境与政治环境息息相关。影响政治风险的因素通常包括政权更迭、战争与内乱、征收及国有化、政府违约与腐败风险等。投资目的地国家与中国在国际投资方面是否存在双边或多边条约,以及是否已经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条约均是在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时应当关注的一个问题。如果发现投资目的地国家与中国之间没有投资保护条约,则需要提前考虑通过调整交易结构的方式,获得第三国投资条约的保护。此外,项目律师还需要重点关注我国与投资目的地国家之间是否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以合理设计交易结构。
03外资进入的宏观环境
一方面,由于中美贸易争端和地缘政治上竞争的加剧,不少国家加强了对外商投资的审查,提高了外商投资的准入门槛,甚至在一些领域限制外商投资的进入。另一方面,面对新冠疫情对国内经济的不利影响,一些国家为了加快经济复苏的进程,修订了外商投资法律,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投资。从大环境上来看,外商投资并不会被限制太多,具体要以投资当地关于外资进入的相关规定为准。